住建部:開展專項治理行動 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住建部:開展專項治理行動 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核心摘要:3月 18日,住建部官網公布了住建部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深入開展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要求深入開展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不斷提高安全監管信息化、標準化、規范化水平,進一步降低事故總量,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推動全國建筑施工安全形勢穩定好轉。
中華建設網訊 (記者寒冬) 3月 18日,住建部官網公布了住建部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深入開展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要求深入開展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不斷提高安全監管信息化、標準化、規范化水平,進一步降低事故總量,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推動全國建筑施工安全形勢穩定好轉。
如何開展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通知》要求做好四項工作:
一是著力防范重大安全風險。
《通知》要求,要制定完善配套制度,督促工程項目各方主體建立健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控體系,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組織專家論證方案,嚴格按照方案施工。加大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監督執法力度,對發現問題責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實施處罰。
要突出強化起重機械、高支模、深基坑和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等重點領域和重要環節安全管控工作。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使用運行的監管,加強對高支模鋼管扣件使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實施的監管,加強對深基坑變形監測、周邊堆物的監管,加強對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關鍵節點施工條件核實、盾構施工的監管。
要推進實施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督促工程項目各方主體建立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和隱患排查治理臺賬,構建全員參與、各崗位覆蓋和全過程銜接的責任體系,明確管理措施,從源頭治起、從細處抓起、從短板補起,筑牢防線,守住底線,嚴防風險演變、隱患升級導致安全事故發生。
二是加大事故查處問責力度。
《通知》要求,要嚴格做好事故查處工作。事故發生后,各地要及時印發通報并上網公開,督促建筑施工企業深刻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排查隱患,堅決防范類似事故發生。
各地要組織對本地區發生事故進行全面分析研究,通過現場勘查、調查取證、檢測鑒定、查閱資料、現場試驗和專家論證等方式,查明事故發生經過和原因,提出改進工作建議,形成包含圖片、影像等資料的事故完整檔案。
要嚴肅查處事故責任企業和人員。依法依規第一時間實施暫扣或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收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和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等處罰,抓緊提出企業資質和人員資格處罰意見。做好跨地區處罰協調聯動,及時將處罰建議轉送發證機關處理。對事故多發及查處工作薄弱地區實施約談,及時研究改進工作。
三是改革完善安全監管制度。
《通知》要求,要研究出臺建筑施工安全改革發展的政策措施。按照"放管服"總體要求,推進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制度改革,對發生事故企業精準處罰。創新安全監管檢查方式,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制度。
要加快建設并發揮全國建筑施工安全監管信息系統作用。推動施工安全實現"互聯網+"監管,用信息化促進監管業務協同、信息共享,實現業務流程優化。加強監管數據綜合利用,積極發揮大數據在研判形勢、評估政策、監測預警等方面作用。
要加強監管機構和人員隊伍建設。推動出臺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規定,健全完善激勵約束機制,督促廣大干部忠于職守、履職盡責、擔當作為。
四是提升安全綜合治理能力。
《通知》要求,要全面實施工程質量安全手冊制度。落實企業施工安全主體責任,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提升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能力。健全施工安全誠信體系,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對嚴重失信行為實施部門聯合懲戒,增強企業及主要負責人施工安全工作主動性。
要嚴格落實部門安全監管責任。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原則,開展施工安全監管工作評估,并加強評估結果使用。規范并不斷提高施工安全監督執法檢查的效能,實行差別化監管,做到對違法者"利劍高懸",對守法者"無事不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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